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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5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單位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三元街156號
聯絡人 溫文鑑
聯絡電話 (03) 3396789 #1825
傳真號碼 (03) 3396589
電子郵件信箱 nh16509@ntbn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8
標案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1年冰水主機1台及冷卻水塔1組汰舊換新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88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契約增購權利,期間至111年10月20日止,增購金額以標餘款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秘書室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2 14: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6樓第三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臺幣48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樓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0月12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冷凍空調設備製造業(CB01071)或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且需下列各項證明文件:(一)領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許可函)。(二)投標廠商具有上開營業項目,並應檢附廠商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等各項文件投標。(三)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書面文件。(四)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五)餘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如曾完成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書面文件(例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或驗收紀錄影本)
附加說明
(一)其他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應簽署投標廠商聲明書,否則以不符投標要件處理。2.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分證明(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及相關事宜,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如被授權人無法攜帶印章前來開標,應攜帶蓋有該印章之授權書並由該被授權人以簽名代替蓋章)。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採購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http://web.pcc.gov.tw),請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投標作業),支付系統使用費20元。 2.現場領取:請至本局出納股繳納本標案圖說文件費用每份500元,持收據至事務股領取招標文件。 3.郵遞領標:請備妥下列文件郵寄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秘書室事務股溫先生收(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12樓),註明領取之招標案號,併應附足郵資(掛號60元,限掛67元)之A4回郵信封及500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不符合本規定要件逕行退回寄件人。 (三)其它事項: 1.履約事宜詳如招標文件及契約、設計圖說、施工規範等。 2.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1式1份。 3.為響應環保政策,請出席投標廠商自備環保杯,本局不提供紙杯。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