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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5.79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碧華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碧華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三信路166號
聯絡人 李佩蓉
聯絡電話 (02) 29851121 #651
傳真號碼 (02) 82873166
電子郵件信箱 GSD@bhjh.ntp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A05
標案名稱 111年度觸控式螢幕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1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1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166號
現金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7 09:30
開標時間 111/06/27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166號(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166號(本校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5日曆天內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資訊軟體服務業或批發業或零售業、產品設計業、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零售業、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或批發業或零售業(應檢附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應繳符合「需求規格功能效益條件」之文件(得包括企劃書及所附之型錄、設備、產品生產者、代理商、銷售者出具之符合「需求規格功能效益條件」之書面資料或其他足以證明符合機關需求條件之規格、功能、效益或其他情形之文件),惟招標文件未明文規定應附或應載明於企劃書者,不再此限;或
4.投標廠商履約標的符合需求條件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觸控式螢幕]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在臺陸資廠商
附加說明
1.投標截止期限為民國111年6月27日上午9時30分,送達之地點為新北市立碧華 國民中學總務處,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166號。 2.開標時間為民國111年6月27日上午10時,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3.評選日期及地點:111年6月29日上午9時20分,地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校史 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碧華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