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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3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單位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801 高雄市 前金區 中正四路260號
聯絡人 鄭如桑
聯絡電話 (07) 2827056
傳真號碼 (07) 2211302
電子郵件信箱 sang33@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D011
標案名稱 111年度資訊設備(個人電腦)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36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30
開標時間 111/06/21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6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10樓政風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依本機關指定之地點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應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列有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其中之一項或與本案標的相關之業者。本項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查詢押標金及保證金同意書。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共2頁)。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頁均需檢附)如未檢附、格式更改、未依格式填寫、未用印、投標總標價(標價)超出預算金額者,均為不合格標,不得參加比(減)價。
6.招標文件之領標憑據書面資料:投標廠商檢附「電子憑據」。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需具備與本案標的類似之工作經驗。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以下至少各1名技術人員認證書及其任職於投標廠商之證明(如勞保卡及健保加保證明)如下:
(1)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認證。
(2)乙級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認證。
(3)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Expert(MCSE) 認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需具備與本案標的類似之工作經驗。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須檢附以下至少各1名技術人員認證書及其任職於投標廠商之證明(如勞保卡及健保加保證明)如下: (1)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認證。 (2)乙級電腦軟體應用技術士認證。 (3)Microsoft Certified Solutions Expert(MCSE) 認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局請求釋疑。 (二)押標金繳納期限:截止投標期限前繳納,以現金當場繳納者不予受理。 (三)標價若超出預算金額,即為不合格標,不予參加減價。 (四)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書明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 (五)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局不另行通知。 (六)餘詳招標文件。 (七)申訴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八)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九)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需求單位:資訊室 張傑巡官 電話07-2722517;採購單位:後勤科採購股,電話:07-2827056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