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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52
機關名稱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機關地址 505 彰化縣 鹿港鎮 民權路168號
聯絡人 工程隊 莊敬
聯絡電話 (04) 7772006 #2211
傳真號碼 (04) 7761187
電子郵件信箱 yan_han@mail.luka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105
標案名稱 鹿港鎮洛津里、埔崙里等4里道路及排水溝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41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13,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1、文件費每份新臺幣500元正;郵購者須附回郵大信封(請廠商自行貼79元郵票),於領標期限內寄至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行政課」收。2、本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臺幣250元整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中華電信稅捐及代收服務費(約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15%)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4 09:30
開標時間 111/06/14 10:00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6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綜合營造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3、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日期該日應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2、投標文件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彰化縣鹿港鎮公所行政課(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3、鹿港鎮公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地址及電話: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047772006。 4、本案招標文件未詳盡者請參照政府採購法。 5、配合執行中央政策-「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可免費使用開源軟體LibreOffice 開啟ODT、ODS,以及ODP等副檔名檔案。 6、繳納押標金請勿使用轉帳方式(ATM、網路銀行)。 7、若以現金形式繳納請事先至鹿港鎮公所-行政課索取繳款單後至鹿港鎮農會繳納。 8、若以匯款形式繳納押標金,請備註記公司名稱、標案案名與押標金之描述。 9、倘若非為決標對象(匯款形式繳納押標金之廠商),退還匯款之押標金需約2週作業流程(自決標日起並扣30元匯款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