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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4.97.17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5 新竹縣 新埔鎮 國校街160號
聯絡人 張蓉峻
聯絡電話 (03) 5882918 #03
傳真號碼 (03) 5891783
電子郵件信箱 hs2953@gapp.hc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6
標案名稱 新竹縣文山國小附設幼兒園室內裝修與設備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86,17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4.3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686,177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4 09:00
開標時間 111/06/14 14:00
開標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國校街16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5新竹縣新埔鎮國校街16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依照投標須知第六十五條所列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E101011 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 土木包工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營業項目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例如承攬其他工程案之完工報告等資料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例如證照或其他證明資料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例如承攬其他工程案之缺失改善紀錄等等資料
廠商信用之證明 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曾經承攬本校工程者,不得有延誤工程進度80%以上情形,且 不得有強制執行扣押債權之情形。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縣新埔鎮文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