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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8.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5 桃園市 大溪區 仁和二街50號總務處
聯絡人 姜依官
聯絡電話 (03) 3076626 #510
傳真號碼 (03) 3076628
電子郵件信箱 jigjigchina@mail.rhps.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6
標案名稱 兒童遊戲場改善工程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2,41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02,41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5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3 17:1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二街50號總務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仁和二街50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機關通知日起10天內開工,共計5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資格符合以下任一項即可。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造業
a. 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b.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工程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土木包工業。
(3)其它營業項目與本標案內容相關且符合本採購標的性質,經合法登記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 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金額:新臺幣7萬元整。
6.服務建議書。
7.電子領標憑據。
8.廠商現場勘驗證明單。
9.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營造業 a. 承攬工程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 b.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工程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2)土木包工業。 (3)其它營業項目與本標案內容相關且符合本採購標的性質,經合法登記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至本校工程範圍或工程標的物實地勘查評估 空間現況並測量詳細尺寸、規劃施工交通動線、調查施工空間條件,作為投標計算成本數量之考量依據。(投標時須檢附) 2.本案決標後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工期為50日曆天。 3.本工程請依相關法訂規範或作業要點施工。 4.廠商得標後,契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契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