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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何小姐
聯絡電話 (02) 23493456 #7656
傳真號碼 (02) 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189149@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P5-111035
標案名稱 甲基丁香油誘引劑
標的分類 財物類
01 - 農業, 園藝及市場園藝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45.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3 10:00
開標時間 111/06/23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有化學材料製造業(代碼C801)、化學製品製造業(代碼C802)或其他農業(代碼A199)之證明文件或領有農藥製造(或販賣)業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電子領標(臺灣銀行採購部自104年起不再販售紙本標單)。 (二)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投標廠商可至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管理科閱覽電子招標文件之書面文件。 (三)招標文件領取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另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繳交電子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郵遞投標或非於投標截止日當日遞送投標文件:臺灣銀行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二)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於投標截止日至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三)以郵遞方式投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預估郵遞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寄達者不予接受。投標廠商派遣專人投標者,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送達。 (四)其餘投標相關規定詳招標文件。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本案係臺灣銀行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洽辦理機關辦理招標。 (二)履約期限:由訂購機關與立約商議定,其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三)押標金:採固定金額,新臺幣20萬元。 (四)電子領標:(1)廠商應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採電子化領標之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五)本案採單價複數決標。 (六)本案所列採購金額、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七)本案履約地點包括臺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八)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出席開、決標會議之廠商代表,請佩戴口罩,作好自我防護措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