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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66
機關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地址 940 屏東縣 枋寮鄉 枋寮村德興路36號
聯絡人 清潔隊 吳明澍、財行課 黃麗娟
聯絡電話 (08) 8782012 #34、19
傳真號碼 (08) 8784719
電子郵件信箱 flu90@mail.fangliau.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24
標案名稱 111年屏東縣枋寮鄉公所清潔隊各式清潔車輛維修採購(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4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4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40屏東縣枋寮鄉枋寮村德興路36號
300元現金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72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投標文件規定與條件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0屏東縣枋寮鄉枋寮村德興路3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訂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詳如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之汽車零件製造、販賣、批發、修理等具前其中一項維修清潔車輛能力相關業務者,且投標廠商或其受雇人員、從業人員需具備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或汽車修護技工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自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止(例假日除外),至本所財行課繳納文件費或購圖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依照「屏東縣各機關採購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縣枋寮鄉德興路三十六號本所財行課(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必購招標文件新台幣參佰元,郵購者需另附回郵郵資(票) 新台幣一佰元。 備註: 1.請廠商依招標文件或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開標場所(本機關不另行通知),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2.廠商對公告內容若有疑義異議可逕洽詢本所08-8782012清潔隊、財行課,或傳真878-4719。 3.請領標廠商隨時注意公告資料是否有異動,並配合更正,以免權益受損。 4.文件直接寄達本所財行課或直接送達本所收發室。 5.本所檢舉專線:(08)8781525。檢舉信箱:枋寮郵政23號信箱。 6.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