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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6/0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8.3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 臺南市 東區 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余哲瑋
聯絡電話
(06) 2363201 # 2210
傳真號碼
(06) 2363771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D010P016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國道1號漁港高架橋S14~S16結構受損緊急處置(第一階段)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6/02 10: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發生緊急事故日期
111/02/17
已檢討本案確實符合本款規定
本案自發生緊急事故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33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旨揭橋梁因大型重車頻繁通行,造成國道1號漁港高架橋S14~S16主梁結構受損,為避免橋梁劣化擴大危及行車安全,需儘速辦理預防性緊急處置,且111年3月23日發生芮氏規模6.7地震及多起餘震,高雄市地區最大震度4級,若當時未辦理緊急處置,後果恐不堪設想,本案後續簽呈以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作業。
本採購案簽准日期
111/05/11
已檢討本案確實符合本款規定
本案自簽准日期至決標日期超過19日,為何無法以公開或選擇性招標程序辦理,仍以本款辦理之理由:
旨揭橋梁因大型重車頻繁通行,造成國道1號漁港高架橋S14~S16主梁結構受損,為避免橋梁劣化擴大危及行車安全,需儘速辦理預防性緊急處置,且111年3月23日發生芮氏規模6.7地震及多起餘震,高雄市地區最大震度4級,若當時未辦理緊急處置,後果恐不堪設想,本案後續簽呈以限制性招標辦理採購作業。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2,247,711元
貳佰貳拾肆萬柒仟柒佰壹拾壹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高雄市-前鎮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94114202
 廠商名稱
宏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甲H字第A03146-003號
 廠商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正路80巷7之1號2樓
 廠商電話
(02) 27718965
 決標金額
12,200,000元
貳佰貳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2/25 - 111/04/14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151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2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2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國道1號漁港高架橋S14~S16結構受損緊急處置(第一階段)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宏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2,247,711元
貳佰貳拾肆萬柒仟柒佰壹拾壹元
  決標金額
12,200,000元
貳佰貳拾萬元
  底價金額
12,235,000元
貳佰貳拾參萬伍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2,200,000元
貳佰貳拾萬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6/02
決標公告日期
111/06/08
契約編號
111D010C034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12,235,000元
貳佰貳拾參萬伍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2,200,000元
貳佰貳拾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5.28.3
機關名稱: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災後緊急處理、搶修、搶險、災後原地復建工程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