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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59
機關名稱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單位名稱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機關地址 978 花蓮縣 瑞穗鄉 成功南路19號
聯絡人 石瑞麟
聯絡電話 (03) 8872222 #191
傳真號碼 (03) 8875547
電子郵件信箱 s0925679000@nt.juisu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04
標案名稱 花64線2K+200災害復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503,20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503,20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5花蓮縣政府
補助金額
10,503,203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5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4 09:00
開標時間 111/06/14 10:00
開標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2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8花蓮縣瑞穗鄉成功南路1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且無採購法第七
章罰則及第一百零一條至一百零三條之相關違法情形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付費下 載。電子領標程序簡序如下: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點選畫 面中「常用查詢」項下之「標案查詢」,再依畫面程序操作。招 標文件附款方式:概不退還;電子領標使用中華電信(Hinet)點數 卡付費,購買點數卡相關事宜請至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 電話0800080412洽詢,或至中華電信(Hinet)點數卡首頁(網址:htt p://e-pay.hinet.net)查詢。 2、契約施工期間,廠商應切實遵守空氣污染防治法等法令規 定,隨時負責工地環境保護。廠商未依契約規定維持工地環境保 護,導致機關受罰時,罰鍰由機關通知廠商繳納,未依限繳納者 自履約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價。 3、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瑞穗鄉公庫(瑞穗鄉農會)繳納並將 繳納押標金之單據附於投標文件內檢附。 4、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憑據書面紙本(該 明細請廠商於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俾 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 標,若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 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5、本案採分段開標,開標後(資格標)經審查結果未依招標規定附寄相關資料文件者,為不合格標,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規定辦理 6、本案服務建議書(10本)之審查及簡報日期,另行通知,經通知審查與簡報未到場者視同放棄。 7、遇減價情形投標廠商未到場,主持人得當場限期廠商到場減 價,廠商未於期限到場視同放棄減價權利,廠商全數未到場再擇 時通知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