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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0.50
機關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中正路140號 1F
聯絡人 謝金燕
聯絡電話 (037) 262100 #386
傳真號碼 (037) 273950
電子郵件信箱 350222@cpc.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HE1143003
標案名稱 鑽探工程處廢木材及廢木材混合物清運處理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97,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1 09:30
開標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行政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行合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引用公共工程委員會111.04.29版次之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其他資格: (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且其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列有廢棄物清除業、處理業者;廠商若是共同投標其處理業者、清除業者應符合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合法業者。 (二)各廠商需檢附符合主管機關核准之廠商登記設立或許可證明文件且其登載有清除、處理項目符合本工作規範要求,並取得許可項目包含以下廢棄物代碼(投標時檢附廢棄物代碼細碼證明文件):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及廢木材(代碼:R-0701)。 註:1.共同承攬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至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共同投標協議書,並列入契約。2.許可證之有效期須至少60天(含)以上(以最後一次開標日之次日起算)。【許可證有效期未達60天以上者,須另提出切結書(依附件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