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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4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單位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 花蓮縣 玉里鎮 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李靜芬
聯絡電話 (03) 8883141 #3040
傳真號碼 (03) 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comi@mail.vhy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L1110518P
標案名稱 111年核酸檢測檢驗試劑(中通量含CT值)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2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三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NT$2,31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院(玉里分院)精神科研究大樓4樓採購小組
100元/現金或匯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3 14:30
開標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6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7/12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投標標的為藥品者,應檢附藥商許可 執照;投標標的為醫療器材者,應檢附藥商或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 依規格表,需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者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之許可證得以分包廠商之文件代之。(非屬醫療器材則免) ※其他非屬資格之應備文件: (一)衛生福利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申請醫療器材專案 輸入之核准名單(TFDA EUA)證明 (二)儀器設備/試劑產品型錄或說明及平行測試結果報告。 (三)空間規劃配置圖說報告。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委託代理授權書(得於進入標場時提送)。 (六)押標金繳納證明(標場不收現金)。 (七)當次之領標收據或電子憑據。(得於進入標場時提送)。 前述資格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領 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 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 件 [其他]: (一)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1年。 (二)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號信 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3501/玉里郵政30號 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