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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4.2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中華一路976號
聯絡人 許碧珊
聯絡電話 (07) 5552565 #2435
傳真號碼 (07) 5554856
電子郵件信箱 e0911183406@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MUH111082
標案名稱 結核菌及結核菌PCR檢驗業務委託代檢(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632,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達契約價金上限時,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得以換文方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覈實付款,免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次數最高以1次為限,1次2年。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3,632,5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總務室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4 15:00
開標地點 本院四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新台幣180,000元(確保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四樓總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共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服務機構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結核代檢網計畫」指定代檢之醫事檢驗機構證明文件 5.具「分枝桿菌屬核酸檢測」之第三方(如台灣醫事檢驗學會等)能力試驗證明之醫事檢驗機構證明文件 6.具上述(四)、(五)項資格之醫事檢驗機構,應加附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未附者視同該項不合格) (1)需有生物安全委員會督導日常運作及異常處理(需檢附生物安全委員會證明文件)。 (2)設有合格之II級以上生物安全櫃及設施。每年至少進行功能確效檢 測一次,經測試合格始可使用(需檢附測試合格證明文件)。 (3)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燻蒸消毒及設施安全檢測(需檢附測試合格證明文件)。 (4)最近年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結核菌藥物感受性試驗能力試驗」結果報告及「分枝桿菌屬核酸檢測」之第三方(如台灣醫事檢驗學會等)能力試驗結果報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電話、傳真及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