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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72
機關名稱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單位名稱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機關地址 228 新北市 貢寮區 長泰路20號
聯絡人 游孟怡
聯絡電話 (02) 24941601 #803
傳真號碼 (02) 24941681
電子郵件信箱 aq2142@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7C
標案名稱 111年新北市貢寮區幸福巴士路線委託營運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01,26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1,26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之1倍(新臺幣140萬1,261元),且該擴充之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4 09:30
開標時間 111/06/14 10:00
開標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8新北市貢寮區長泰路2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止。(或自指定之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遊覽車客運業者,或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其營業範圍包括遊覽車客運業務者;或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遊覽車客運業」或得以承攬本案相關之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本案暫定於111年6月14日上午10點整辦理開標等採購程序,請投標廠商派員出席;未到席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之規定辦理。 3.以電子領標之廠商,請將購標電子憑證存列印放入大標封內,俾本所查驗。 4.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異或違反法令者,請於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2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以書面向本所提出,逾期者不予受理。 5.得標廠商繳納印花稅,請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電話:02-8952-8200分機637、639)或所屬分處或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之。 6.依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電話:(02)29603456轉6319。 7.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電話:(02) 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 87897554。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十三樓、電話0800039688及傳真號碼:(02)29682824。 8.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六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板橋郵政六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9.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貢寮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