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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7.52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聯絡人 陳俞安
聯絡電話 (03) 4691784 #510
傳真號碼 (03) 4692060
電子郵件信箱 tea0135@mail2.sfes.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17
標案名稱 111年度山豐國小學校運動操場及周邊設施整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205,89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205,89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8,205,892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6/07 14: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375巷4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後9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以下任一項符合 : (1)綜合營造業,丙級(含)以上營造業等 (2)其它營業項目與本標案內容相關(如運動場、操場、體育館或跑道場地設計、材料製造、安裝施作或其它相關行業之廠商)且符合本採購標的性質,經合法登記並具有履約能力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營利事業登記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5)押標金繳納憑證 (6)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廠商切結書 (7)電子領標憑證 (8)現場會勘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