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2.3.8 |
機關名稱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單位名稱 | 總務處 |
機關地址 |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建國路25號 |
聯絡人 | 蘇仲義 |
聯絡電話 | (08) 7523781 #300 |
傳真號碼 | (08) 7559346 |
電子郵件信箱 | a880324@ptivs.ptc.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5-1110421 |
標案名稱 | 屏東高工適性分組-電腦和音樂教學空間活化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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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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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128,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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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以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的差距為上限,項目依原採購項目為主,期間至111年10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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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128,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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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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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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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6/0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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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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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6/07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6/08 08:30 |
開標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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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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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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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凡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或商業,下列證照齊全且無不良紀錄者,皆可參加投標: (一) 土木包工業(毗鄰縣市)以上,或營業登記項目有室內裝修、或室內裝潢者。 (二) 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111年3-4月或111年1-2月: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住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 金融機構證明。 (六)電子領標憑證。 (七)切結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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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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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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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