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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79
機關名稱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單位名稱 社會人文課
機關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鎮前街93號
聯絡人 施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812106 #1604
傳真號碼 (02) 26834288
電子郵件信箱 AR2588@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003
標案名稱 2022新北市樹林紅麴文化節活動規劃執行委託專業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文件售價新台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4 09:00
開標時間 111/06/14 10:00
開標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02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業務單位的需求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業務單位的需求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1樓服務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行號(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 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或得以承辦關於活動之業務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繳交文件](1)1.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若上開之登記或設立文件,未載明符合投標資格之內容時,廠商應另附組織章程、組織規程或其他文件佐證之。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且可證明該投標廠商「非屬拒絕往來戶」及「自該查詢日往前推算三年內無退票紀錄」。(3).投標廠商之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4).投標廠商聲明書。(5).押標金票據或憑證。(6).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另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7).服務建議書。 [評選日期] 1.評選111年6月23日下午14時不另行通知。 2.評選地點於「本所三樓會議室」 [其他]: 1.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參加廠商一經投遞標單,非經開標結束,不得要求退回標件。 3.其他注意事項詳如投標須知或邀標書。 4.現場領標時間為上班日8時至17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電話:0800039688、傳真:02-2968282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