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55
機關名稱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育平路316號
聯絡人 石雅文
聯絡電話 (06) 2951915 #1423
傳真號碼 (06) 2959120
電子郵件信箱 anping2070@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0
標案名稱 111年度安平商港漁光島沙灘及周邊區域環境整理維護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5.86.3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432,6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432,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31
原公告日 111/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0 09:00
開標時間 111/06/10 10:00
開標地點 708014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7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014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1樓行政課(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簽訂日起至112年5月16日止或本案經費提前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營業項目列有以下其中之一者:廢棄物清除業、廢棄物清理物、貨運業、租貸業(建築機械、挖土機)、營造業、土木工程、起重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得標後繳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二、詳於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安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