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5.51 |
機關名稱 |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
單位名稱 | 工務課 |
機關地址 |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建功里府前路76號 |
聯絡人 | 工務課張技士政翔 |
聯絡電話 | (037) 331910 #201 |
傳真號碼 | (037) 325496 |
電子郵件信箱 | ku331915@ml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A837 |
標案名稱 |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興建計畫」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無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7,25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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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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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41,19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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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本採購契約機關(甲方)保留增購權利,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金額為141,197,000元減去決標金額或苗栗縣政府同意增加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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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9.1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1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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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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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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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5/31 | ||
原公告日 | 111/05/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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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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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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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A834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苗栗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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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1/06/13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6/14 09:30 |
開標地點 | 本所二樓工務課公開辦理資格標審查(評選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0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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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360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76號或辦公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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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詳如附加說明:[其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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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一)共同投標廠商(依『共同投標辦法』訂定):本工程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 1. 廠商資格至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在國內各公營機構無不良紀錄者) (1) 個別營造廠商(兼具甲等綜合營造業丶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或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2)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業或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及開業建築師等3家以內異業共同投標。 (3) 甲等綜合營造業(合於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或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等 2 家以內專業廠商資格為分包商)與開業建築師共同投標。 (二)單一廠商投標必須具備下列資格並提出各項證件之影本(包括各類專業分包商)以供審查,影本須與正本相符。 1. 廠商類別: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 各類專業分包商: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 (1) 開業建築師。 (2) 甲等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或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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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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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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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