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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9.1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單位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民安街170號
聯絡人 陳小姐
聯絡電話 (02) 82286888 #2102
傳真號碼 (02) 82287705
電子郵件信箱 fen@rbnreo.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W028
標案名稱 111年度個人電腦及電腦機房設備駐點維護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35,49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維護及服務擴充,擴充之期間上限為2年(1次1年,最多2次),擴充之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7萬982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0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3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簽號1110500919號奉核(參照往例)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簽號1110500919號奉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7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17日至112年6月16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中需有「電腦、資訊或網路」之資訊服務業者,並符合本機關招標文件規定事項,且現未受停業處分者。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標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議價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鐵道局北部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