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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7.29
機關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單位名稱 基隆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202 基隆市 中正區 信一路181號
聯絡人 柯景瀚先生
聯絡電話 (02) 24224170 #395
傳真號碼 (02) 24287811
電子郵件信箱 kjh934010@mail.kl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KL23A
標案名稱 基隆市歷史建築許梓桑古厝修復再利用-第一期緊急加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56,22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1,767,167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機關行政科【出納】(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繳交購標費用(文件費100元)並開立繳費聯單後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7 11:00
開標時間 111/06/07 15:30
開標地點 基隆文化中心第二會議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機關收發文(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其他公告事項: (1)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1年6月1日下午5時00分前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截止投標前1日。 (2)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 A.郵遞購領: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99元郵票,信封尺寸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寄達本機關(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 B.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3) 投標文件審查、評選、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B.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評選(服務建議書1式10份),由招標機關於資格審查後擇期召開,並以書面方式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參與評選。 C.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即依序辦理評選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