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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3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博愛街1號
聯絡人 卓佩珍
聯絡電話 (03) 5712141 #793
傳真號碼 (03) 5724205
電子郵件信箱 jen0702@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3-110-220-3A
標案名稱 111及112年竹東營運所、寶山給水廠管線修漏&111年竹東營運所用戶外線新改裝工程(開口契約) (併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59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上限金額為契約總價50%。餘詳附加說明三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14 09:30
開標時間 111/06/1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發包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7萬9,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博愛街1號本處總務室(投標箱)或發包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具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 (營業代碼為E501011)資格。2.請詳閱本公司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採併案發包及採總價決標後, 下列2件工程之契約金額依總決標金額乘以各案比例計算,並分別訂立工程契約執行: 1. 111及112年竹東營運所、寶山給水廠管線修漏(開口合約)(工程編號:F3-110-220),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787萬5,000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67.93%),採購金額為新台幣2,362萬5,000元整(含稅),履約期限:自前期契約期滿之翌日起算至112/06/30止。 2. 111年竹東營運所用戶外線新改裝工程(開口契約) (工程編號:CH-11-003A-01) ,發包預算金額新臺幣371萬7,000元整(含稅) (佔總預算比例32.07%),採購金額為新台幣557萬5,500元整(含稅),履約期限:甲方通知起至365日曆天止或達契約總價止。 二、招標標的數量摘要: 「管線修漏」─斷管聯絡增加費(日間454處、夜間74處)、拆除管件(日間67件/M、夜間11件/M)、接平口接頭(日間、夜間)計102口、接機械接頭(日間、夜間)460口、控制性底強度混凝土回材料(日、夜間)500M3等。 「用戶外線工程」─埋設∮13~300mm塑膠管735M、裝置∮13~40mm分水栓250組、路面跑刨除機具出車基本費10趟次、路面跑刨除機具出車基本費(未能合併5處施工)10處等施工。 三、後續擴充: 「管線修漏」─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契約價金之200%為限且不得超過查核金額,擴充期限不得超過2年,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 「用戶外線工程」─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一)採購單位辦理次期「單價採購」,於次期採購完成訂約手續前,為爭取施工時效,於前一項屆期之翌日起,甲方得繼續將施工案件交承攬商施工,乙方不得拒絕。但施工結算累計達契約總價百分之一五O時或次期「單價採購」已決標經甲方通知日起,應即停止不再交予。 (二)如契約期限屆滿時交付承攬商施工單元之結算金額累計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應繼續將施工單元交付施工至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再交予新契約廠商施工。倘次期採購訂約手續尚未完成,依前目規定繼續將施工單元交付施工。 四、履約地點: 「管線修漏」─本處竹東營運所、寶山給水廠之等供水轄區暨本處方交付廠商前往支援處理鄰近廠所(包含其他區處發生重大災害之緊急支援修理案件)。詳「管線修漏工程投標施工補充說明」第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用戶外線工程」─本採購區域作業範圍為竹東營運所等供水轄區暨甲方(機關)交付乙方(廠商)前往支援處理鄰近所之案件(依「用戶用水設備新裝工程單價發包投標補充說明」第8條規定辦理) 五、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本標案投標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http://web.pcc.gov.tw/)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竄改。 【法令宣達】本案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但書案件,投標廠商若屬同法第2條及第3條範疇,應主動於投標文件內表明;交易行為成立後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相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請逕至「法務部廉政署」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地址:30068新竹市博愛街1號、電話:03-5712141、傳真:03-57242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