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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61797232A
機關名稱 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單位名稱 員生消費合作社
機關地址 542 南投縣 草屯鎮 芬草路二段736號
聯絡人 陳宗科
聯絡電話 (049) 2362082 #5110
傳真號碼 (049) 2328651
電子郵件信箱 duke@mail.ttvs.ntct.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1-05-01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午晚餐團膳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5條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2.5.4 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242,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24 13:00
開標地點 草屯商工誠治樓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壹拾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金額為查核金額以上及履約期限較長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金額為查核金額以上及本案履約期限較長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芬草路二段736號(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列印 納稅證明繳款書,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保貳仟萬以上「產品責任保險」證明 勞務人員證明(須附勞保、健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其中必須有營養師執業執照、有廚師執照,且勞務人員於評審時須在職。 廚師證照及健康檢查報告(最近一年內醫院出具證明),廚工需持有丙級以上證照。檢附廚師、廚工名冊,且證照依名冊順序排列。 最大產能切結書 廠商投標切結書 廠商印模單 押標金票據、匯款等繳款收據(新臺幣100,000元) 投標標價清單(固定金額)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式3份) 服務計劃書6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0年5月18日發布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釋,本社辦理採購,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之處理方式為解釋說明如下: (1)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或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以及在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3)本社得因疫情決定不予開標,應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之通知方式,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依該條規定,除政府採購法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口頭、傳真或其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 (4)本案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得採行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配合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本案業因事涉評選事宜,若涉及保密事項,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4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等規定。遵依招標文件、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採購評選委員等資料之相關保密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午晚餐團膳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 13,242,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