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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文化資產科/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
聯絡人 李依穎/郭美珠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3643/3575
傳真號碼 (02) 27253364
電子郵件信箱 bt-joy@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A156
標案名稱 士林官邸正館111年度開館定點維護推廣服務勞務委託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83,24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無違約情形,機關得辦理1期後續擴充,以6個月為1期,後續擴充時間為112年1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041,538元),廠商應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5/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請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09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0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東北區(本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本局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勞務採購契約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需為下列合法立案廠商且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 (2)其他服務類或其他證明文件:a.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廠商納稅證明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如有本案履約標的相關問題,請聯絡本局文化資產科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3643 二、本案開標日期111年6月10日上午10點係資格審查。屆時通知投標廠商評選會時間及地點。 三、本案預定決標日為開標後30日。 四、招標文件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08:00-17:00之辦公時間現場領取,或郵購方式請需另附回郵郵資新台幣80元 地點:本局秘書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四樓西北區) 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先至秘書室出納繳費後領取 電子領投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五、投標文件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 六、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6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6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