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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8.49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武漢路100號
聯絡人 陳愛玲
聯絡電話 (03) 4792873 #510
傳真號碼 (03) 4708467
電子郵件信箱 or45083@whps.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210
標案名稱 校園廣播系統設備更新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23,9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23,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1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
1,023,900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9 15:00
開標時間 111/02/10 09:3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漢路10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內容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凡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營利事業登記證登載與本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之合格廠商。 應附證件如下: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押標金繳納憑據。 (三)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或經濟部准予公司登記之公函或證 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其他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四)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 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 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 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 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 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 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 機構或徵信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請以電子 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本校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二、【其他】: (一)本校所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竄改。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相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 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以一日計。 (三)機關以書面向請求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 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03-4792873分 機510)總務主任查詢。 (四)請各領標廠商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看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 或變更等。 (五)【檢舉受理單位】: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之其他聯繫方式: 電話:(03)3322101、(03)3376300轉6634~6636。 三、廠商證件審查表資料,請單面列印,並且不能用廢紙印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武漢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