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32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逸瑋
聯絡電話 (02) 28961000 #1542
傳真號碼 (02) 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yiwei@general.tnua.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1011
標案名稱 學生餐廳結構修復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C11101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347,19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9
原公告日 111/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4 17:15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具備基本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3.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二)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應具本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該文需列明公司營業項目。(直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資料亦可) 2.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承攬手冊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餐廳結構修復工程與後續發包學生餐廳整修工程工期將部分重疊施工,廠商應配合參與施工協調會議,協同統整施工界面。 (二)假設工程之餐廳挑空區滿堂架及臨時施工架於完工後將視餐廳整修廠商需求留用,本校將依延長時間實作實算租用(最長4個月),留用數量未滿1式或日數未滿1月者依比例計算。 1/19 修改評分審查須知檔案之評分審查項目次序調整(內容增補保固執行,其於未修正) 更正標單詳細表 單價分析 壹.二.5 HIT-Z鍍鋅螺桿為HAS-T鍍鋅螺桿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