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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51
機關名稱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單位名稱 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台糖街61號
聯絡人 蔡國華
聯絡電話 (08) 7511359
傳真號碼 (08) 7535228
電子郵件信箱 eng@pt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962
標案名稱 111年度屏東市立殯儀館火化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養護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業務單位評估有收取之必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屏東民生路郵局第115號信箱或本所發包中心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合法立案、營業項目有本案標的相關之廠商,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購領方式及地點]: 1.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繳費、下載招標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及郵購服務。 2.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審核之證件.文件]: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附件清單及投標須知之規定;招標附件清單所列免檢附審查部分,仍列為契約文件,據以訂約。 [其他]:1.押標金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之方式繳納(詳投標須知) ;受款人: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2.投標文件應於投標期限前寄、送達指定地點,逾期無效。 3.廠商對於招標或契約文件規定有爭議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提出異議、申訴。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原訂時間辦理。 5.請依公告方式購領招標文件,並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廠商對於採購內容如有疑義,請逕洽本所殯葬管理所黃敏洲先生(電話:08-7221261)。 7.招標文件之日期、時間如有誤植,悉以本公告及更正公告之日期、時間為準。 8.招標文件或契約未明定契約生效需經雙方簽署方為有效者,以決標日為生效日。 9.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