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11.2.5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300 新竹市 東區 民權路220號8樓 |
聯絡人 | 陳科員 |
聯絡電話 | (03) 5153103 #318 |
傳真號碼 | (03) 5420385 |
電子郵件信箱 | whitespyce@mail.moj.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scy111001 |
標案名稱 | 舊有廳舍拆除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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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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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增購金額:新台幣8萬元,擴充增購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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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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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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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1/01/18 | ||
原公告日 | 111/0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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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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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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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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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1/01/24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1/25 09:00 |
開標地點 | 本分署12樓會議室(新竹市民權路220號12樓)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分署秘書室收發處所(新竹市民權路220號6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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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次日起40個日曆天內完成設計工作,餘參照服務契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須為投標建築師事務所之負責人、或符合資格二建築師以上之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為共同負責人。 2.有效期開業證書(影本)。 3.當年度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二)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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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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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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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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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