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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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4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信義街73號
聯絡人 董小姐
聯絡電話 (06) 6351131 #2203
傳真號碼 (06) 6322103
電子郵件信箱 90064@syh.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1101124
標案名稱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速檢測試劑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截至113年02月28日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 款規定外並徵得廠商同意後辦理,機關按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以新臺幣2,760,000元為上限增購,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3.29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9 09:00
開標地點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82,8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登記或設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3.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4.規格審查相關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押標金證明 7.領標憑證 8.投標標價清單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 ;星期六及星期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台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醫療大樓二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二百元整(至本院出納組繳納) 電話:(06)6351131分機2203董小姐 2、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領標廠商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招標文件。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一百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的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