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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4.4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凱旋二路130號
聯絡人 李仲皓
聯絡電話 (07) 7513171 #2327
傳真號碼 (07) 7160221
電子郵件信箱 bandits8151@hot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MKS111202
標案名稱 111~112年度A-3血液組檢驗試劑耗材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020,1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情形良好,得雙方同意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依原契約內容、價金條件以換文續約(免議價程序)辦理續約一年至113年12月31日,擴充金額新臺幣(決標金額/2)元整,次年度預算如未獲高雄市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機關得中止契約,廠商不得異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17:30
開標時間 111/01/27 11: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3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5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3樓檔案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各該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應與投標標的相關或核准之法定項目) (二)截止投標期限前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繳納證明。 (五)本院招標規格說明及投標品項審核表。 (六)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許可證、原廠證明文件或總代理或總經銷證明文件。 (七)儀器規格型錄、維修能力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郵寄或專人於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郵寄者並附掛號回郵72元整)至本院總務室領,或專人辦公時間內至本院總務室領。郵寄者(另紙書寫)公司名稱、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置入信封內,並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達本院總務室,違者概不受理。請註明領標單或以電子領標。 [其他]:截標或開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上班之事宜,原訂截標或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個辦公日之同一時間,原投標封不變。 備註:本案屬總價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