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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57
機關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16 嘉義縣 新港鄉 中山路155號
聯絡人 發包中心或承辦人:羅鈞鴻
聯絡電話 (05) 3742104 #120
傳真號碼 (05) 3748100
電子郵件信箱 largebear409@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45
標案名稱 嘉義縣新港鄉福德路管線地下化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4,02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112年6月30日止。 2.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2內政部營建署
補助金額
24,029,000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即日起至111年01月24日17時期向本所建設課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貳佰元整繳納聯單,逕向公庫繳納後,再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通訊購買請廠商自行預估郵局、公所寄送之在途期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7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三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616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三樓建設課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0日內簽約,5日開工,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合格立案之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其它】: 一、本案係工程採購、採總價決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二、電子下載(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更改。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新港鄉公所政風室電話:(05)3748892 地址:嘉義縣新港鄉中山路155號。 (二)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電話及傳真: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三)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0012、信箱:朴子郵局60000號信箱。 (四)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 國史館郵局153號 傳真檢舉專線:(02)2562l156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1.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投標文件:需檢附切結書,無附者以無效標處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新港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