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
聯絡人 | 吳碧芬小姐 |
聯絡電話 | (03) 3322101 #6321 |
傳真號碼 | (03) 3347969 |
電子郵件信箱 | 80016552@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01213-AA1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福利園區室內裝修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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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2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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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53,455,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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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A.21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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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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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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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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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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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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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3110011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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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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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1/22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1/22 13:30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整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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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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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次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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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基本資格(擇一即可):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2.室內裝修業。(E801060) (二)應檢附之文件(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資格文件: (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及有效期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資格: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2.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服務建議書 (5)電子領標憑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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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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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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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