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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
機關地址 711 臺南市 歸仁區 南丁路188號
聯絡人 文小姐
聯絡電話 (06) 3307990
傳真號碼 (06) 3303458
電子郵件信箱 asc90788@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H11023P004
標案名稱 消防設備更換採購(含安裝)安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99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11臺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
公開發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08:00
開標時間 111/01/26 10:30
開標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報價百分之3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6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同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專人領標:台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歸仁郵政90788-66號信箱(航特部會客室旁) TEL:(06)330-7990 FAX:(06)330-3458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歸仁郵政90788-66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或回郵不足者,本部概不受理;如因回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專人投標:航特部通信中心(台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歸仁郵政90788-66號信箱),電話(06)330-7990 FAX:(06)330-3458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台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歸仁郵政90788-66號信箱。(以本部通信中心簽收時間為憑)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 【疑義、異議】: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公告之日起至111年1月24日前提出,或有異議請於公告日起至111年1月27日前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處提出,逾期或不具名者均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臺南市歸仁區南丁路188號、06-330799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