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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7.68
機關名稱 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21 臺中市 后里區 文化路30號
聯絡人 張裕程
聯絡電話 (04) 25562003 #831
傳真號碼 (04) 25564479
電子郵件信箱 schoolteacher62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114
標案名稱 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新建公共化幼兒園園舍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4,253,38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060,24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項目:本案(新建幼兒園舍)後續裝修及設備等工程項目 擴充金額:新台幣1350萬元為上限。 擴充期間:於履約期限屆滿前辦理。 本案後續擴充經費來源應俟國教署核定後,循該年度預算程序另案動支經費,並於前開程序完成後,始得納入工程合約執行。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門窗工程、地坪裝修工程、天花裝修工程、牆面裝修工程、雜項工程、電氣器具設備工程、監視設備工程、給排水衛生設備工程等工程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7,060,246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8 10:30
開標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文化路3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文化路3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4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以上。非拒絕往來廠商。詳見契約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