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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92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光復路一段681號
聯絡人 姚慧君
聯絡電話 (03) 5770766 #127
傳真號碼 (03) 5783077
電子郵件信箱 u701680@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4751100001
標案名稱 111年供電系統液態矽橡膠集中採購乙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524,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8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80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68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含試驗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 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所需表單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標函應於規定截止收件時間前寄達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簽收,逾期無效。 2、本公告之金額均以含稅金額表示。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6,69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6,690,000元。 3、本案採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現場審查資格及規格標」,資格與規格皆符合者,「當日續開」價格標。 4、〔押標金有效期〕: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有效期以「開標日」加60天以上。 〔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5、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6.[招標文件領取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一律採電子領標,不接受郵購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請自行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依程序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篡改。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電子領標操作如有疑問請洽中華電信客服中心,電話:0800-080512)。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8、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若有明顯不一致資訊以招標文件優先適用;各項招標文件若有不一致資訊,優先適用順序依投標須知3.2辦理。 [其他]: 1.新桃供電區營運處廉政熱線:03-5776041或03-5770766轉320;廉政電子信箱:d47563@taipower.com.tw.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2.本案公告後機關所在地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開(截)標日順延。 3.其餘詳招標文件。 4.主辦部門:總務組 羅健峰 先生 03-5770766*11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桃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