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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33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文明路27-1號
聯絡人 郭晉宇
聯絡電話 (03) 3281713 #5816
傳真號碼 (03) 3280973
電子郵件信箱 u614141@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5331000093
標案名稱 萬大電廠#3發電機定子線圈裸扁銅線共5235公斤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詳其他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10:00
開標時間 111/01/26 14: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未稅標價總金額5%、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7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後65日曆天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2,000,0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自備。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怒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兩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 8.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16、傳真:03-328097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