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95.11 |
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建築工程科 |
機關地址 |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二段六號 |
聯絡人 | 曾啟文 |
聯絡電話 | (06) 2991111 #8198 |
傳真號碼 | (06) 2951752 |
電子郵件信箱 | chiwen@mail.tainan.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1112 |
標案名稱 | 布建通路據點-原住民創意中心新建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254,874元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95 臺南市政府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83,113,943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項目:鋼構等與本工程相關工項。
1.倘屬新增工項者,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
2.倘屬原契約既有工項者,若係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金額或數量上限:依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外,加新台幣2000萬元整。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65原住民族委員會
補助金額
73,300,000元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1/20 12:00 |
開標時間 | 111/01/20 15:00 |
開標地點 | 臺南市政府地下室一樓採購開標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00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截標期限前郵遞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工務局1樓採購品管科(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395日曆天詳契約書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甲等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