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5.18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單位名稱 | 材料處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北平西路3號5樓 |
聯絡人 | 材料處林先生/電務處黃先生 |
聯絡電話 | (02) 23815226 #4902/3730 |
傳真號碼 | (02) 23313267 |
電子郵件信箱 | 0061626@railway.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L0510P2058R |
標案名稱 | 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平交道錄影監視系統、自動防護集中監視裝置及手動告警系統更新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工程計畫編號 | 951106011C448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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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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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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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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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277,967,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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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增購南迴線自知本(不含)至枋寮站(不含)站間及隆山路、金榮路、嘉和路、太麻里、美和(二)、美和(一)、知本里平交道等,計7處平交道錄影監視系統、自動防護集中監視裝置、手動告警系統及相關設施等更新及(2)保固期後3年維護保養。
上限金額:(1)新臺幣18,939,440(含營業稅)元,(2)新臺幣87,476,760(含營業稅)元,合計:106,416,200(含營業稅)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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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1,277,967,164元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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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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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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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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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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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3/04 14:00 |
開標時間 | 111/03/04 15:00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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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地址:100230 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餘詳附加說明)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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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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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如下: 廠商須符合政府登記有案之電機、電子及資訊等相關業者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方可參與投標,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做為證明文件。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E601020電器安裝業。 6.E701010電信工程業。 7.E601010電器承裝業。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國內廠商: (1)若屬「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其中一項者,附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納稅證明。 (2)若屬「E701010電信工程業」者,附具臺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納稅證明。 (3)若屬「E601010電器承裝業」者,附具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納稅證明。 2.國外廠商:檢附該國合法公司設立文件乙份,並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若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提供符合前項(1)~(3)任一款規定證明文件。 接續請參閱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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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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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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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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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