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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76
機關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單位名稱 本所建設課
機關地址 424 臺中市 和平區 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聯絡人 羅小姐
聯絡電話 (04) 25941501 #307
傳真號碼 (04) 25943297
電子郵件信箱 chi610528@taichun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A01
標案名稱 110年9月璨樹颱風災後復建工程-和平區梨山里林道巷支線農路路基流失災後復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238,3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7.25臺中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2,238,300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09:00
開標時間 111/01/26 10:00
開標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總標價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4臺中市和平區南勢里東關路三段15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規定(開工日起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土木包工業E102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一份新臺幣100元整,該項費用不論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11年1月26日上午9時前以郵遞寄達(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本所收發室或專人送達(時間以收發室登記桌所登記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其它]:1.本採購案之開標,若需減價、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未到場辦理減價、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減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其程序仍接續由到場廠商進行減價、比減價格。 2.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4.本案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已辦理電子領標,不另備書面文件。 5.本採購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請得標廠商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該局免費服務電話為0800-086969。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和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