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5.2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單位名稱 第一組、第三組
機關地址 114 臺北市 內湖區 安康路290號
聯絡人 蔡孟勳、郭淑卿
聯絡電話 (02) 27961833 #214、313
傳真號碼 (02) 27942176
電子郵件信箱 fs-sksky0629@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H111322
標案名稱 111年度袋式集塵器濾袋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1 - 編織或鉤針織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91,73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9 10:0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翌日起130日曆天完成(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登記空氣汙染防治器材濾袋、濾布,等製造安裝或買賣者,或具公司行號營業代碼CB01030(汙染防治設備製造業)或F113100(汙染防治設備批發業)或F213100(汙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其情形:105年以後曾完成、供應或承作臺灣地區焚化廠或汽電共生廠濾袋銷售實績,其單一次契約數量不得少於720個濾袋,並由公部門核發之結算驗收證明或公司行號所核發完工證明等相當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書面投標親送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廠第三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2.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詳情請參閱投標須知第陸節、投標相關規定。 4.本案因故流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依電子領標作業系統下載。 5.押標金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整。履約保證金:20萬元整;保固保證金:7萬元整。 6.廠商如對本標案有異議,應自公告日起10日內,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廠提出。 7.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月15日前以書面向本廠提出,本廠將於111年1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8.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政風室(聯絡電話:02-27942177,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 9.其他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內湖垃圾焚化廠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