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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25
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單位名稱 水利新建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藍上大
聯絡電話 (06) 6337455
傳真號碼 (06) 6355332
電子郵件信箱 lan5858@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EBC0006
標案名稱 111年曾文溪以北市管區域排水疏通清淤工程(開口契約)B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9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9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擬保留增購支期間上限:自開工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已公告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之餘額,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3
原公告日 111/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7: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水災土石流防災辦公室暨水利局開標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至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民治市政中心)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竣工日期為111年0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E101綜合營造業或E102土木包工業(本市或毗鄰縣市)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機關若重行招標,廠商需重新領標),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放棄。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元整。 [其他]:(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新建工程科),電話:06-6324231,傳真: 06-635533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2)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銀行新營分行,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028045094186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4)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10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南市永華路2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GPA@mail.tncg.gov.tw。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新營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632888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5)廠商得標後須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111年1月12日第1次更正公告] 1.本案公告之截標及開標時間誤植,更正為111年1月25日上午9點截標,同日上午10點開標。 2.本案重新上傳外標封,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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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