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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7.2.1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42 新北市 新莊區 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聯絡人 陳美華/詹欣蕙
聯絡電話 (02) 89956399 #1608/1605
傳真號碼 (02) 89956391
電子郵件信箱 hui328@wda.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nwda1110047-1
標案名稱 111年「圖文職類暨文具材料」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53,38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9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署4樓秘書室4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5 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服務台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機關通知需時需量分批交貨,將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之場所。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2)所得稅證明。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請於決標後聯絡請購人確認交貨時間、地點。 二、於招標機關指定地點完成履約: 1.五股訓練場: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五路47號4至8樓。 2.泰山訓練場: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號。 3.宜蘭訓練場: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三段500巷1號。 4.基隆訓練場:基隆市中正區平一路21之5號。 三、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四、投標文件使用文字為正體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五、得標廠商請於得標後提供領標憑證。 六、得標廠商得於使用同等品前,依契約規定向機關提出同等品之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等相關資料,以供審查。 七、本案招標標文件係以開放文件格式(ODF)處理,領標廠商得自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 自行下載安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