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3.3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801 高雄市 前金區 中正四路191號
聯絡人 郭忠益
聯絡電話 (07) 2512524
傳真號碼 (07) 2716105
電子郵件信箱 onn938@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T11103
標案名稱 111年度RLS固定桿型微電腦闖紅燈雷達、雷射式測速照相設備維修工程、遷移工程及校正、檢定開口契約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原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擴充金額及採購數量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其價款以原契約條件之單價及價金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或變更契約內容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之權利。另他單位委託本大隊辦理修護測照設備部分,適用本案契約,並增加後續擴充金額金台幣5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親領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7 14:45
開標地點 本大隊9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翌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須具有與採購物品相關之營業項目或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或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二)廠商需檢具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取標單以通信方式,郵寄高雄市中正四路191號6樓督察組領取以寄達郵戳為準索標廠商應另紙書寫姓名、住址、電話購標名稱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如不及投標責任自負)並附上150元回郵。索標廠商應另紙書寫姓名、住址、電話購標名稱裝入限時掛號信封內(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時間,如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二)親自領標免費。 (三)親來高雄市中正四路191號6樓督察組領取。(於上班時間) (四)領取標單時間自111年1月13日8時起至111年1月26日17時止。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