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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7.97.43
機關名稱 基隆市信義區深美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01 基隆市 信義區 深美街198號
聯絡人 陳韋志
聯絡電話 (02) 24654821 #30
傳真號碼 (02) 24655161
電子郵件信箱 sa1122333@hot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SMPS110C30
標案名稱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111年度代理所屬學校暨體育場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採購共同供應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7 基隆市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在原契約條款不變原則下,經奉核准後,得以換文方式後續擴充一年,計新台幣25,00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1/12
原公告日 110/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1/17 10:00
開標時間 111/01/17 14:00
開標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至工程完成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營業項目具有土木等相關工程顧問業。 2.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建築師、結構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屬巨額金額之勞務採購,經奉上級機關核可,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準用最有利標,公開客觀評選出優勝廠商;複數決標。 二、本案為委託專業技術服務共同供應契約,採固定費率方式,年度執行經費上限為2,500萬元,決標家數上限為12家。 三、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四、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0年12月31日前提出。 五、領取招標文件日期、地點:   (一)凡欲投標之廠商限於110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以函索、專人領購或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   (二)專人領購: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100元整後領取招標文件。   (三)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3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84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總務處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掛號為例約須4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郵遞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深美街198號。   (四)電子領標:詳基隆市政府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如招標文件);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 六、本案資格標審查時間:111年1月14日下午2時於深美國小平面會議室,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資格標合格廠商。 七、本案不允許同業共同投標,需為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異業共同投標。 八、服務建議書撰寫格式請參閱評選須知,請將本校提供之「評分項目及服務建議書內容對照表」,依實際內容及頁次詳實填寫後,放置服務建議書第1頁,以利審核。 九、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本案採固定費率,且價格不納入評選項目,參與投標之廠商免付投標標價清單(報價單)。 ※本案修正投標文件,修正內容如下: 1.投標須知第七十八點,刪除(3)投標標價清單。 2.評分項目及服務建議書內容對照表與評選須知評分項目內容不一,以評選須知內容為主。 ※因更動招標公告,截止收件延至111年01月17日上午10:00止,資格標審查延至111年01月17日下午2時,收件及開標地點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信義區深美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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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