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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5.3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3段38號
聯絡人 鄭主任
聯絡電話 (03) 3946001 #6016
傳真號碼 (03) 3946004
電子郵件信箱 pur@tysh.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TYSH01
標案名稱 111年度水電材料及校舍維護採購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899,47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7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8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地下室會議室(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壹年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未受停權處分及非公共工程委員會列入拒絕往來之廠商,須登記為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並檢附登記執照影本1份。 (二)投標廠商公司設立地點須在桃園市桃園區內者,或投標廠商公司設立地點不在桃園市桃園區內者,請檢附切結書切結得標後,將於桃園市桃園區內實際設立辦公服務據點就近服務本校,如得標後未依約設立服務據點,按違約處理,校方得沒收得標廠商所繳存之履約保證金,並解除契約 (三)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四)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繳納證明。(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須填妥、用印) (六)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