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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4
機關名稱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單位名稱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博愛路172號
聯絡人 林銘祥
聯絡電話 (02) 23142626
傳真號碼 (02) 23146929
電子郵件信箱 rcpsld@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5140004234903410
標案名稱 國軍示範公墓111-112年墓穴碑暨墓園設施維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6 - 泥水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0-51400042349034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9,519,1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0 08:30
開標時間 111/01/20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47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25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止,餘詳如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登記證明文件。 (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等相關文件)。 (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資料(未及提出者得以上一期替代)。 (五)餘詳如投標須知第42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臺北郵政14-4信箱」。 5.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如圖示),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1月14日前)或異議(1月24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廠商至營區應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並填寫自我評量表,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標場。 10.本次更正公告係因原招標機關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自111年1月1日起,已更銜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故修正招標文件內相關銜稱,餘無其他重大修正,提請投標廠商依更正後銜稱製作投標文件投標,特別提醒押標金開立對象亦請注意應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或空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電話:02-23142626、傳真:02-231469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