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7.31.1 |
機關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
機關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
聯絡人 | 臺灣銀行採購部開標二科陳先生 |
聯絡電話 | (02) 23497678 |
傳真號碼 | (02) 23822010 |
電子郵件信箱 | 135315@mail.bot.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GF3-110067 |
標案名稱 | 建置臺灣南部海域地震與海嘯海底監測系統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15.7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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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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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2,367,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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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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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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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5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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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150元
系統使用費
115元
文件代收費
58元
總計
1,32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親自領取或郵購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2,300元(含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中文本),以現金付款。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以郵政現金袋付款。(臺灣銀行採購部另備有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英文本售價200元,若有需有需要,郵購者另加郵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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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1/18 10:00 |
開標時間 | 111/01/18 10:10 |
開標地點 | 臺灣銀行採購部2樓開標室(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2樓)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金額為新臺幣5,000萬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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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現場投標:臺灣銀行採購部投標服務中心(10044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1段45號3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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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因履約期限複雜,請詳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代辦採購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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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壹、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投標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貮、本案屬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或在臺陸資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參、投標廠商應依規定於「規格標」內檢附資格文件如下: 一、單獨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一)基本資格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特定資格文件: 1.廠商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2.廠商具有相當財力者。 (三)廠商之代表人、董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持有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逾百分之十之股東國籍、設立登記地為非中國大陸。若有分包廠商者,分包廠商之資格限制條件亦同。 1.如屬自然人者,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證明其國籍非中國大陸。 2.如非屬自然人者,應檢附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與股東名冊等證明其設立登記地非中國大陸。 二、共同投標廠商資格文件: (一)基本資格文件: 1.各成員廠商「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各成員廠商營業稅繳稅證明。 3.各成員廠商(須為不同行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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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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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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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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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