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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5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海岸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10.11樓
聯絡人 幫工程司 藍天佑
聯絡電話 (03) 3386021 #409
傳真號碼 (03) 3865743
電子郵件信箱 900062@tydep.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0325761
標案名稱 桃園海象監測網布建計畫(觀音大潭站)電力佈設工程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5 - 地區性管線及電纜; 輔助性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15.3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048,59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48,59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及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之差額。 (2)擴充期限:自機關通知履約日起至竣工日止。 (3)如為新增工項需召開議價會議辦理,如採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約核算付款,用以文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09:00
開標時間 111/01/25 09:3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環境保護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且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應附具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有所營事業資料) ■3.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有效期限內之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證明文件(影本) ■4.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或有效期限內之乙級(含以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書(影本) ■5.押標金繳納證明(正本) ■6.電子領標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人: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海岸工程科 藍天佑先生(03-3865711轉409)。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4.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相符。 5.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 (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其他]: 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