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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69
機關名稱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機關地址 927 屏東縣 林邊鄉 光林村和平路53號
聯絡人 李鵬志
聯絡電話 (08) 8755123 #1705
傳真號碼 (07) 8751009
電子郵件信箱 t242@kimo.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0012
標案名稱 林邊溪水防道路林邊鄉光林村中山路1之1號前道路提升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76.53 屏東縣政府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63,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1,163,000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4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5 10:00
開標地點 927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27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2.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原招標須知第三至六頁關於土木包工業及營造業應檢附證明文件中之承攬手冊(僅限承攬手冊部分)於本案投招標階段得暫免予檢附與審查,惟於得標後機關得查驗承攬手冊正本或影本。 (備註) 1.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八條規定決標。 2.檢舉專線:(08)7337366。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屏東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8)7368888 檢舉信箱: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本所政風室〈08〉87555123轉2400。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3.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並經屏東縣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4.標單、標價清單應填寫清楚,塗改處應加蓋印章(免寄回者除外),否則無效! 5. 履約保證金為決標金額之10%。 6. 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內投標廠商應附文件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廠商須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代之(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7.開標時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價格,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或比減價價格權利。 8. 本契約工期短,不依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工程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