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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7.96.16
機關名稱 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205 基隆市 暖暖區 源遠路152巷75號
聯絡人 石岱靈
聯絡電話 (02) 24586105 #30
傳真號碼 (02) 24574353
電子郵件信箱 sofea4121@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dnjh001
標案名稱 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基隆市碇內國中擴建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1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045,43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045,432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4 09:00
開標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5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9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1)具有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102011),且經合格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之廠商。 (2)未列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相關機構不良廠商名單內。 (3)得標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7條規定,分包予其他符合資格之廠商,分包廠商就 其分包部分,與得標廠商連帶負瑕疵擔保責任。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2.本案採公開招標取最有利標決標。 3.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1年1月19日前提出。 4.開標及評審時間地點: (1)開標:資格審查:111年1月24日(星期一)09:00 (2)評審:111年1月25日(星期二)10:00 (3)開標、評審地點:本校會議室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校總務處領取光碟,自行列印,費用0元。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每一郵函以索取一份為限,預 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 掛號回信郵票,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立碇 內國民中學」,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暖暖區源遠路152巷75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6.本工程保留決標待預算成立後再與以決標,如招標文件經核定後有所變動,在不影響投標權 利下將進行附件更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立碇內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